三星新款手機 Note 7 自推出後發生爆炸事件,引起全球的安全恐慌,先來回顧它的新聞事件:

824日:Samsung Galaxy Note 7發生第一起爆炸事件,但原因懷疑是使用了非原裝充電器所導致,因此事件並沒有正式爆發

隨後,在世界各地陸陸續續發生了約30多起Galaxy Note 7電池爆炸事件。

830日:Samsung第一次發聲明,表示將加強產品的質量,全球延遲發貨。

92日:三星官方統計截至 9 日止,全球已發生 35 Note 7 爆炸案例,三星針對近來Galaxy Note 7接二連三的爆炸事故展開調查。經調查後發現,Note 7爆炸事故的起因是電池品質問題所導致。宣布全球召回 Note 7 手機的計劃。

95日:台灣也發生新手機爆炸,爆炸當下並沒有在充電,但手機仍然自爆。

98日:美國佛羅里達州發生的一起因為 Note 7 充電爆炸而導致汽車焚毀的事件,這甚至讓三星 Galaxy Note 7 成了社會新聞。

99日:全球有5家航空公司包括新航、華航、澳航、澳洲捷星及澳洲維京,禁止乘客將Note 7手機託運,只能隨身攜帶上機,而且,在機上禁止開機和充電。

隨後,世界各地的航空公司陸續跟進,禁止乘客將Note 7手機託運,只能隨身攜帶上機,而且,在機上禁止開機和充電。

910日:三星在台灣的官網公佈調查結果,Galaxy Note7燃燒事故起因證實來自於電池。三星承諾後續全新版Galaxy Note7將不再使用原電池供應商之零件,換採用全新電池供應商。

為消除消費者及通路之顧慮,將優先主動撤下通路展示機。連同消費者原Galaxy Note7全數退回,不予整新。

 

從一開始(8/24)的爆炸事件,三星作出錯誤判斷:懷疑是使用了非原裝充電器所導致 沒有立刻作出處理,直到後來世界各地陸陸續續發生了約30多起Galaxy Note 7電池爆炸事件,才正視問題,展開調查,最後作出全面召回的處理,然而卻有各地的差別待遇,以台灣為例,當美國地區已經實施全面召回的處理,台灣地區的用戶卻沒有公佈公面召回的消息,只能送回檢測,檢測不通過才能送維修,這一個處理方式引發台灣消費者的不滿,然後在95日台灣也發生新手機爆炸,爆炸當下並沒有在充電,但手機仍然自爆。在台灣反彈的輿論壓力下,才在910日改為不需檢測即可召回。

 

從三星剛開始的被動處理到後來的主動全面召回,這其中考慮到的還是財務的問題,因為根據估計,這次召回三星估計將損失 10 億美元(約 316 億新台幣)。

10 億美元確實是一個龐大的數字,但是,如果再拖延下去,不全面召回手機,當爆炸事件發生公共場所,引發人員的傷亡,賠償的金額,再加上符合法律條件的退貨潮,損失就遠超過10 億美元。而且企業形象也會毁於一旦,客戶對公司和產品失去了信心,未來就不再購買該公司的產品。

 

在書中第三章,就開宗明義的說:客戶才是真正的金主,因此每家公司需制定「客戶關係維護」的流程:客戶滿意度調查、客戶抱怨處理、客戶退貨處理。

以三星新款手機 Note 7爆炸來說,屬於產品出現重大瑕疵及安全疑慮時,對於客戶抱怨和客戶退貨的處理流程,必須快、狠、準。而且在進行「檢討問題及失效分析」或「不良品維修及分析」時,牽涉到零件或製程異常,需要進行變更時,就要切入工程變更(ECN),在書中第三章(ch 2.3.13)提到:

一個組織的素質和應變能力,經常看ECN的切入能力,包含速度和執行力,尤其是緊急狀況時,很多情形都不是像研發初始時,可以隨心所欲設計的。研發工程師發行ECN時要考慮到

  •     是否可執行?
  •     切入時機是否正確?
  •     要如何驗證?
  •     如何讓影響降到最低?
  •     生產線和庫房的原物料狀況,要如何切入或是報廢?
  •     半成品、庫房成品、在途成品、客戶端成品,要如何處理?
  •     確保產線不停線,或是保證出貨,ECN之前是否有臨時對策?

 

其中在考慮如何讓影響降到最低?就要立刻全面召回、全面檢測及維修,對於在庫成品、半成品,必須檢測及維修,如果維修的對策無效,就要全部報廢。因為攸關生命安全,不能再有半絲差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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