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公司的品質系統都是以ISO 9001 品質管理系統( ISO 9001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s) 為基礎,其中ISO是指國際標準組織(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)。ISO 9001 是一套國際通用的品質管理系統,可以確保公司所提供之產品與服務品質之一致性。現在透過範例說明,將ISO 9001條文摘要與稽核重點作連結,讓讀者對稽核有更深入的了解。

ISO 9001條文摘要如下: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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稽核重點舉例說明如下:

產品監督與量測 (§8.2.4) 稽核重點和檢討:

進料檢查(IQC)作業是否有效執行?

1. 抽查某零組件的IQC檢驗記錄和供應商隨貨附上之「出貨檢驗報告(Outgoing Inspection Report)

2. 可先從執行面開始,查證抽樣計劃,詢問如何檢驗?所用之檢驗工具?允收標準(Acceptance Criteria)為何?另外可檢查所用工具的校驗範圍是否涵蓋到使用範圍?檢驗不合格時如何處置?是否將檢驗結果連結到採購程序之供應商選擇與評鑑上?

相關章節:

§8.2.4 產品監督與量測

§8.3 不合格品管制

§7.6 監督及量測裝置之管制

 

管理責任 (§5) 稽核重點和檢討:

品質目標或KPI(關鍵績效指標 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s,簡稱KPI)是否有效達成?

1. 查驗KPI目標值和實際值,是否有差異?如果有差異,其改善對策?

2. 可檢討所訂定的目標值是否適當?過低或過高?

3. 可從客戶滿意度與客戶抱怨次數來輔助評估KPI。重覆性發生問題一定要有根本原因(root cause)檢討分析。改善措施可依實務限制,所採取的行動能否將問題控制在可接受的範圍內

相關章節:

§5.4.1 品質目標

§8.2.3 過程之監督與量測

§8.5.1 持續改善

 

設計與開發 (§7.3) 稽核重點和檢討:

產品設計開發活動是否有效執行?

1. 檢查最新計劃進度表中時程,抽查實際會議記錄的執行狀況,比較時程差異以及造成差異原因,是否有改善對策?

2. 檢討設計開發專案之規劃是否完善?

3. 檢查每個階段的工作與相關審查確認活動是否落實執行?

4. 未達成的項目是否有檢討改善對策並實施?

5. 如何管理設計變更?

相關章節:

§7.3 設計及開發

§7.3.1~§7.3.7 設計開發之規劃、輸入、輸出、審查、查證、變更管制

 

客戶相關流程 (§7.2) 稽核重點和檢討:

稽核與客戶有關之要求與活動

1. 是否有做客戶滿意調查?抽查客戶滿意調查記錄作佐證。

2. 客戶抱怨是顧客回饋的方式之一,應檢查客戶的各種回饋資訊是否被有效的處理,並與客戶有良好的溝通。

3. 客戶抱怨如為客戶要求未被滿足,應再查證合約或訂單審查時是否有傳達必要之訊息?

3 針對不良事項,是否有預防再發措施?

相關章節:

§7.2顧客相關的流程

§7.2.3 顧客溝通

§8.4 資料分析

§8.5.2 矯正措施

 

人力資源 (§6.2) 稽核重點和檢討:

訓練計劃與訓練檢討程序是否有效執行?

1. 各類別訓練的目標值?比較實際值與目標值差異?

2. 將所訂定訓練目標值與未達目標之實際值作比較?那幾季未達目標?

3. 列出沒有有效執行的訓練計劃與訓練檢討程序?

4. 可詳查在檢討會議/報告中,是否有提及相關對應的改善行動?這些改善行動是否有效被執行?

相關章節:

§6.2.2 能力、認知及訓練

§8.2.3 過程之監督及量測

§8.4 資料分析

§8.5.2 矯正措施

 

改善 (§8.5) 稽核重點和檢討:

矯正措施程序是否有效執行?

1. 抽查CAR文件。

2. 除了查看CAR表單是否結案外,還要查看所實施之相關矯正措施是否有效?3. 是否有因果(Root Cause)分析?

4. 是否將有效之行動(Action)轉成標準化作業?是否有預防再發的措施?

相關章節:

§8.5.2 矯正措施

§8.5.3 預防措施

 

案例:

如果你是稽核員,到生產現場看到有張貼某產品之DPU / SPC chart,抽問現場作業員其代表意義,結果被抽問者支支吾吾的回答不出來,這情形你認為是缺點嗎?它不符合那一項ISO條文?

參考答案

不一定是缺點,但可以建議加強作業員的品質訓練,判定依據:

該作業員在不知道DPU/SPC之意義的情況下,沒有影響其作業品質。但是如果詢問的對象是產線主管,回答不出來DPU / SPC chart所代表的意義,就可以判定為缺點,因為產線主管的責任是控管品質,不知道各項品質目標所代表的意義,如何檢討改善?

 

稽核員在進行判斷時,要依據客觀證據(objective evidence)的查證結果

1. 客觀證據可以是「看到的」或「聽到的」人事物。

2. 客觀證據亦可透過觀察、量測、驗證試驗或其他方式。

3. 客觀證據可包括「定量的」與「定性的」,「定量的」是指工作記錄、訓練記錄、會議記錄等,「定性的」是實際作業、操作、面談等

 

上述案例的產線主管,經客觀證據查證後,可能不符合的ISO條文為:

§6.2.2 能力、認知及訓練

§8.2.4 產品之監督與量測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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